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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时代美学话语体系——新时代美学基础理论话语分析

 要:新时代中国美学话语体系当以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中国形态,即实践美学为基础进行建构。实践论是美学的基础,“自然的人化”是美学的前提,“自由的形式”是美的核心命题,“象境”是个体生存论层面上美的特征和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基础上,经过现代性转化的中西方传统美学的一系列理念、观点和范畴,可成为支撑新时代美学话语体系的骨架。由此,形成新时代既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又继承和创造性转化了中西方美学史上杰出成果的话语体系。

 

词:新时代美学;马克思的实践观;实践美学;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经过20世纪分析美学的洗礼,自90年代以来,在“拒斥形而上学”和拒绝“宏大叙事”以及“反本质主义”等思潮影响下,国内美学界对美学的问题一度采取回避甚至否定的态度。部分学者视这类问题为“过时的”“伪问题”。相应地,“美”“美感”“美的本质”“艺术”等概念被回避,或者在各种时尚的思潮之下成为讽刺揶揄的对象。但是,仍有一些学者坚持认为,美、美感、艺术、美的本质这类概念是无法回避的,是建立美学学科体系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概念。

 

 

 

一门学科的存在与发展,必须有其核心概念或范畴。因为,一门人文学科之所以成立,必然是对人类生存所必须面对的某种问题的思考,人活着,在这个世界上艰难求生,本身就面临诸多问题。如何活?为什么活?怎么活?活得怎样?从中生发出一些有关人生存的具体问题。“如何活”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构成、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甚至还有人与自我的关系。因此,“如何活”不但涉及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等社会科学,也涉及医学、生物学、生理学、地理学、地质学、天文学、农学等自然科学,同样涉及哲学、文学、美学、宗教学等人文学科。这是每个时代和社会的统治者和管理者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文学家等必须直面的处境。“为什么活”涉及人的价值、意义、目标等,是伦理学所要着重探讨的领域,其回答也是多种多样的,为理想、为信念、为享乐、为帮助他人、为充实自我等。每一个目标的设立都是人与自然和对象世界的纠缠,也是人寻求自我实现的一个尝试。这里,各种理念、伦理观念以及道德的冲突从未停止,而有时候其答案未必是非此即彼,比如著名的“电车难题”至今仍然困扰着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们。“怎么活”亦即“活得怎样”,它涉及人的幸福、人的形而上学追求、终极关怀等领域。是平平淡淡地过一生,还是轰轰烈烈走一趟?是窝窝囊囊地苟活,还是辉煌地壮烈?是“跟着感觉走”还是听从理性的安排?是逆来顺受、忍受欺压还是奋起反抗、争取作自己的主人?to be or not to be?这些问题追究到底,其实是美学问题。美学说到底,是探讨如何赋予人生以“美”“优雅”“高贵”“雅致”“崇高”“壮烈”“伟大”等价值和意义的一门学科,并且还要追问这些“价值”和“意义”的缘起。因而,美学学科离不开这些范畴。

 

  

 

美学学科的合法性首先在于为“美”“美感”“艺术”这些概念给予较为确定的内涵以及它们在人文领域的定位。要构建属于新时代中国独有、并具有普遍性的美学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首先面临的便是美学的学科定位、基本内涵等问题,是对“美的本质”“美感的本质”“什么是艺术”等问题的回答。因此,如何在新时代构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具有美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的普遍性的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必须首先直面美学的基础理论问题,回答美是什么、美的本质是什么、在新时代美学何为等问题。本文是作者对于这些问题的一些思考,有些话看起来是老生常谈,有些概念看起来已经“过时”。然而,人文领域的“老生常谈”恐怕是常态,否则就不会到今天我们还在阅读讨论两千多年前的先哲的著作;有些基础理论概念不存在“过时与否”。人文学科本身必须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思想的创新本身就是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推进。这种推进一方面有时代本身的变化带来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思想本身的创新性质所决定。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探讨构建新时代中国美学话语体系问题:一是美学基础理论研究状况。自20世纪美学学科诞生以来,“美学在中国”已超过百年历程。百年来,前辈学者都做了哪些探索,如今的基本状况如何。二是如何构建美学话语体系,其基本原则与思路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三是对美学基础理论的核心话语进行探索,提出构建新时代美学基础理论的核心概念或范畴。

 

 

 

 

一、美学基础理论研究状况

 

 

 

众所周知,作为现代美学学科的中国美学诞生于20世纪初。“美学”这一概念由日本美学家中江兆民从德文Ästhetik译为日文,由王国维介绍到中国来。中国美学在20世纪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上半叶以王国维、梁启超、蔡元培、朱光潜等人为代表,秉持超功利主义理念,强调美超越功利与道德,是一种消泯主客区分与对立、净化人心、改造国民性的有力途径与中介。王国维讲美术是“无用之用”,有形而上学的根本之用;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蔡元培讲审美消除人我之别,主客之别,消除占有之心,而代之以无人我、无主客、无差别的“审美之心”,“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因而提倡“以美育代宗教”。梁启超提倡“趣味主义”和情感教育,认为人生只有四种趣味主体:劳作、游戏、艺术和学问,而且他“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朱光潜把美看作一种“孤立绝缘的意象”,是“心借物以表现情趣”。他们的具体主张有所不同,但把美与艺术看成超越具体的功利目的、却对人生有极大用途的存在,并寄希望于以美和艺术来洗刷人心、改造国民性、提高国民素质、从而达到促进社会进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大目标,这一点则是共同的。这是20世纪上半叶中国美学的主潮。

 

  

 

与此同时,几乎就在超功利主义美学发生广泛影响的同时,20世纪20年代中期始,一批先驱者已经引进了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翻译介绍了一批马克思主义美学和艺术学经典。他们强调艺术的社会作用,呼吁艺术家们到工厂、农村去,倾听群众的呼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40年代,蔡仪出版了《新美学》和《新艺术论》,以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来解释美和美感的本质,批判朱光潜的“唯心主义美学观”。但从美学基础理论来说,20世纪上半叶,无疑,超功利主义美学观是中国美学的主潮。

 

  

 

20世纪上半叶还有一些美学家,他们的观点很难以功利主义或超功利主义来概括,如宗白华的“散步美学”、方东美的生命美学,一方面具有深厚的中国传统哲学和美学渊源,另一方面亦受到西方19世纪以来现代哲学和美学思潮影响,特别是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影响。但从广义来说,他们的美学观亦可说是一种超功利主义美学。

 

  

 

20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中国的美学家们,无论从前秉持何种观点,都开始向马克思主义观点靠拢,尝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去分析美和美感的问题,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里寻找依据来建立自己的美学思想体系。在这个前提下,大体上又有两种思路:一种以认识论为主,把美看成为客观世界的某种属性,以蔡仪为代表。他认为美是客观物质的某种属性,具体来说是物的种类特征,是物的种类的典型。也就是说,美是典型。另一种思路是以马克思的实践论为基础,从美的根源去寻找美的本质,强调美是人类自身实践的产物,是人类改造自然、人化自然的成果。美是自然的人化,是实践肯定现实的自由形式,是现实以自由的形式对实践的肯定。所以,美是“自由的形式”。由此,美不再是物的某种静态的或现成的性质,而是在人类的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价值。这一思路是实践唯物论或实践本体论的思路。

 

  

 

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前期,中国美学界发生了一场有关美和美感的本质、自然美问题、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美学思想等问题的讨论,被称为“美学大讨论”,也是20世纪发生在神州大地的第二次“美学热”。讨论中出现了四种观点,被称为中国当代美学的四大派别:以吕荧、高尔泰为代表的主观派,主张美即美感,美是一种主观感受;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派”,依然主张“美是典型”;以朱光潜为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认为美既非主观,亦非客观,而是主客观的统一;以李泽厚为代表的“社会实践派”,认为美具有“客观社会性”,是人类实践的产物。

 

  

 

经过十多年的中断,到70年代末,随着“文革”的结束、思想解放的展开,实践作为真理标准的确立,美学再次成为被关注的热点。中国的美学思想跟其他思想文化领域一样,解放了思想,焕发了巨大的创造力。这一时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主潮,而美学则成为代表这一时代主潮的历史最强音。美学以其研究对象的感性和诗意内容,点燃了整个社会的思想和情感的热情,成为整个社会追求美好生活、反对人被符号化和政治化的理论表达,成为时代的显学。同时,马克思主义依然是时代的主导思想和共同的理论资源,50年代美学大讨论中相互反对、辩驳的几派观点逐渐接近、合流,均以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为基础去研究讨论美学问题,因而有人说80年代的中国美学是“实践美学”观点“一统天下”。当然,这种表述是有问题的,但从中的确可以看出,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美学中的实践论观点成了时代的主潮。

 

  

 

90年代后,随着80年代启蒙思潮的落潮以及各种西方现当代哲学和美学思潮的译介、引进,实践美学遭遇到来自更为年轻的一代学人的挑战。实践美学的启蒙话语、大写的主体、人类主体性都被认为是“宏大叙事”的表现,而它对于美的“实践”根源的坚持也被认为是重视美的物质性而忽略其精神性。与此同时,90年代,启蒙话语退隐,大众文化上升,消费主义开始流行。因而,感性、个体、生命、“身体写作”“躲避崇高”等成为一时潮流。于是,各种“后”学应运而生,后实践美学(包括超越美学)、生命美学、存在论美学,以及稍晚一点的生态美学、生活美学、身体美学等,各种思潮纷纷登场。

 

  

 

虽然看起来这三十年来美学界很热闹,各种学说、观点,各种言论,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言说”的局面,但要而言之,这些主张、学说、观点基本上是受到西方当代哲学和美学思潮的影响而建立,基本上先有旗号,再去寻找论据,因而呈现出先天不足、理据不足的困境。它们不是从美学学科本身的内在逻辑出发提出问题,而是首先树立起以某种西方哲学主张为旗帜的“观点”或派别,因而显得生拉硬套,学理不足,且往往所谈论的问题域与美学的相关度显得较弱。

 

  

 

在这个过程中,实践美学一直是影响最大、最广泛的学说,这也显示出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强大的生命力与持久的影响力。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实践美学立足于人类历史实践活动,不是把审美看作某种“自古以存”的自然属性,或者某种可以离开人而独立存在的普遍性的“生命特征”,而是坚持美是一种人类创造的价值,坚持其人类创造的本质特性。因此,笔者认为,新时代的中国美学在基础理论上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论为基础,也就是说,以中国实践美学为基础,吸收当代国内外最新的哲学和美学思想资源,推进美学理论的进展。

 

 

 

二、如何构建新时代美学话语体系

 

 

 

20世纪美学被引入中国以来,中国美学家们的一系列探索,为建立中国化的美学学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实践美学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新时代美学学科体系和话语的哲学基础和学科方法论,因此,新时代美学基础理论可以而且应该在中国实践美学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拓展。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基础上、经过现代性转化的中国传统美学的一系列理论和观点、范畴,则可成为支撑新时代美学话语体系的骨架。

 

 

 

为什么选择实践美学?

 

 

 

其一,实践美学是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为基础的,而实践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类、关于世界的最为基本的观点,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旧唯物主义哲学的重大分水岭,是马克思主义在哲学上的革命。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哲学革命,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包括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等)才更为科学,更具有现实意义。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观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对于人来说,重要的不在于世界原本是什么样子,而是世界在人的活动中成了什么样子,事物、现实、对象世界都只能从人的实践活动中去理解,都只能看作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换言之,世界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主体的活动如何造就了人的世界。这是一种全新的唯物主义思想,它既不同于以往的旧唯物主义只从客体、对象去理解现实与事物的机械论视角,也不同于把世界看成只是绝对精神或理念运动变化发展的唯心主义视角。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实际上避开了所谓物自体或自在之物这类难以确定的问题,把人们的视线和注意力从各种各样的认识世界的学说中转移到了如何改造世界的问题上,转移到了人与世界的关系上。这样,问题不在于世界本身是什么,而在于世界通过人的活动变成了什么——是人的实践、人的活动造就了人的世界。因此对于人来说人的实践就是一切,就是本体。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谈到各种理论的对立和如何解决这些对立时所说的:“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接下来谈到工业的历史和工业产品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谈到自然科学通过工业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为人的解放做好准备。通过工业化和人的其他实践活动,自然本身也具有了属人的本质,成为人化的自然。这样,实际上可以说,在这部手稿中,已经包含了马克思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包含了新的关于实践的世界观的萌芽。

 

 

 

从这一新的世界观出发,美学在探寻“美是什么”这一古老的问题时,就不是把美当作抽象的、一成不变的先在存在,而是从美的生成过程之中,即亦从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去寻找和发现它的本质。正如实践美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李泽厚先生所言:“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必然性的能动反映,产生符合必然性的主观目的,这就是‘理想’。理想既符合客观必然性,通过客观性的实践活动,便能得到实现。这样,一方面,‘善’得到了实现,实践得到肯定,成为实现了(对象化)了的‘善’。另一方面,‘真’为人所掌握,与人发生关系,成为主体化(人化)的‘真’。这个‘实现了的善’(对象化的善)与人化的真(主体化的真)便是‘美’。”由此,实践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观点是,把审美活动看作人类独有的一种高级的情感体验和价值评价活动。这是讨论美学问题的前提:美不是什么生物性的存在,更不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现象或属性,美只能是人类在其实践活动中创造的价值。离开人,无所谓美与丑;没有人,也没有美。美与丑都只能来自“人类视角”,是“属人的”“为人的”。在这一层面上,美与善、真一样,是人类的价值创造。这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看待世界的基本立场,也是美学作为人文科学的出发点与立足点。美学若无人,便不能存在,亦无存在的意义。

 

 

 

其二,审美的这种情感体验和价值评价是通过人类长期的历史—实践建构起来的,而非某种先验性的能力呈现,或者某种无所不在的神的赋予,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所坚持的一个前提。美不是神所赋予人类的特殊礼物,也不是人类和动物所共有的禀赋或能力。人类进行的长期的、反复的实践操作活动,不但改造了外在自然界,改变了大地的模样,疏通了河道,建造了房屋,开垦了荒地,修造了桥梁,也就是说,“人化”了自然,而且也改造了人本身的身体和心理结构,使人类产生了自由直观的认识能力、自由意志的道德和自由享受的审美。正如马克思所言:“只是由于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正是在这种“人的本质的客观展开”的历史—实践中,人能够掌握和运用各种形式规律,从而使得外在于人的自然规律和各种形式规律成为人所能够掌握和运用的主体性的造形力量,或者形式力量(forming force),而这种为人所掌握的、主体化的形式力量便是美。或者说,美是被人掌握并且能够运用的形式,是自由的形式。

 

 

 

其三,若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人类会有长期的反复的历史—实践活动?为什么说人类的情感体验和价值评价是从这种历史—实践活动中建立起来的?这就涉及“人类之所以为人类”或者说“人类何以可能”的问题。人类是自我创造的,而非某种神灵的创造,这种自我创造来自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的大量的、反复的、不间断的实践—操作活动。正是这种长期反复的实践活动使得“人猿相揖别”,造就了人类不同于普通动物的独特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即马克思所说的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能“欣赏音乐的耳朵”,如马克思所言,“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这是人类能够审美的生理和心理基础,也是“人猿相辑别”的前提或必要条件。人类之所以成为宇宙间最高贵的生灵,成为盛开的“思维着的花朵”,正是由此而来。

 

 

 

这里,可能会有人争辩,说审美并非人类独有的能力。某些动物如鸟类、灵长类动物看上去都有“审美化”的倾向。早在19世纪,达尔文就观察到大量鸟类的“审美化”倾向,并记录在其《物种起源》一书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孔雀。雄孔雀求偶时会在心仪的雌孔雀面前展开其美丽的尾巴,其尾巴上的羽毛越艳丽,获得交配的机会便越大。与此类似的还有鸫鸟和极乐鸟。珍尼·古多尔也曾观察到黑猩猩的“雨浴”,一群黑猩猩在雷雨中围着大树吼叫、转圈、拖着树枝奔跑,动作持续了二十多分钟,直到雨停下来,看起来这很像原始人的某种巫术仪式。其间黑猩猩们表现出对这种大雷雨的恐惧感甚至敬畏感。笔者认为,上述行为的确类似于人类的“审美”活动甚至“宗教”仪式。动物这种本能性的“向美而偶”的趋向、表现出类人般敬畏感的“祈祷雨浴”仪式的存在,正是人类能够产生真正的审美能力的生物学基础——毕竟,人类也来自大自然,是大自然的杰作。因而,动物和人类一样有“审美”的冲动和趋向,这是很正常的。但同样正常的是,动物这类活动并非真正的“审美”,而更是一种本能,它源自于动物本身的求偶和交配的生物性冲动,它们一代接一代地传递或遗传下去,笔者称之为“前审美(pre-aesthetic)”,以之区别于真正的人类的审美。而人则不同,人类长期的、反复的历史—实践活动不但使得人类彻底脱离了动物界,脱离了依靠本能而生存的境地,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自我创化成为具有真正审美和道德、认识能力的智慧生物。

 

 

 

因此,新时代中国美学话语体系当以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中国形态即实践美学为核心,吸收采纳中国实践美学家们的成果,在此基础上,继承、发展并进行创造性地转换中西方传统美学范畴,从而形成新时代的既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又继承和创造性地转换了中西方美学史上的杰出成果的话语体系。

 

 

 

新时代的美学话语体系至少应该包含四个层面或四个方面:美学本体论层面(基本理论层面)、审美特性层面、审美主体层面、美的形态层面。以这四个层面为基础和主干,向相关领域辐射和延伸,比如,审美文化论、审美教育论、艺术哲学论、各部门美学或分支学科理论,等等。本文主要讨论美学本体论层面的话语建构。

 

 

 

三、美学本体论层面的主要话语 

 

 

所谓美学本体论,是对于美学的哲学定位,是整个美学学科赖以立足的理论基础。换言之,它是美学的哲学基础。众所周知,历史上伟大的美学家也是伟大的哲学家;而伟大的哲学家们也大都会涉及美学和艺术问题。因为,但凡要系统全面地理解世界和人的关系,阐释其世界观、自然观或宇宙观,便不得不涉及人的感性存在,涉及人对自我与世界的关系的定位,从而对于审美和艺术问题便会有哲学家们自己的理解。因此,对美学的哲学基础的理解和阐释往往体现出一个哲学家思想的深刻性与全面性,成为其思想的精华所在。因此,建立新时代中国美学话语体系不能不首先解决美学的基础理论层面的范畴或概念。

 

 

 

如前所述,在这一层面,应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哲学为基础,以中国实践美学为骨架来建构。这一层面的主要范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实践、自由、自由的形式、自然的人化/人的自然化、主体性、积淀、境象/境界等。

 

 

 

(一)实践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哲学家们对美的本质问题便有诸多探索。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作了详细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美是难的”(难以定义的)。之后,有从客体对象方面探讨其性质、形状、结构、比例等美的条件或构成要素的;有从主体方面研究审美心理或审美经验诸要素,如想象、联想、情感、理解等;也有从审美心理研究出发提出审美距离、审美移情、审美直觉等等学说的。这些都是人类对于美学问题的艰苦探索的成果,是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在新的理论基础上进行转换性创造,从而为我所用,批判继承。

 

 

 

但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诞生以前,虽然人类在美学上已经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创造了各种美学理论体系,提出并回答了美学和艺术的许多问题,但是,无可否认的是,从美学本体论来说,这些理论要么从审美活动的某种具体的角度入手提出并解决问题,如审美经验、审美心理、审美趣味、审美能力等,这是经验主义美学的思路。经验主义美学过于注重和依赖感性经验,以美感代替或消解美,对美学问题缺乏系统性理论性分析。从某种先验哲学观念出发,把美看作某种先验性观念的感性呈现,如完满/完善、和谐、理念,这是理性主义美学的思路。理性主义美学往往对感性经验采取怀疑或贬低的态度,而以某种先验哲学为基础,把人类的审美能力解释为一种先在性的能力,却无法进一步说明这种“先在性能力”从何而来。

 

 

 

实践美学从美的根源来理解和阐释美的本质,而美的根源在于人类自我创造的历史—实践之中。美不是某种事物的客观属性,也不是既存于世的某些客观因素,如对称、比例、结构、节奏(韵律)等,更不是由某种主体性因素决定的心理情感呈现。美与真、善一样,是人类创造的价值,而美作为人类历史—实践的价值创造是与人类同步创生的。由此,“实践”成为理解美的根源和本质问题的关键词。学术界对“实践”的含义争论颇多,这里的“实践”取马克思哲学的含义,即人类改造自然的生产劳动活动。具体来说,实践的基本含义是指人使用和制造工具以改造对象世界的操作活动,其主体为整个人类而非仅仅是个体。实践美学的创始人李泽厚先生对实践概念有明确的论述:

 

 

 

但也是从早年起,马克思同时强调了劳动、物质生产、经济生活在整个人类社会中的基础地位和决定性的意义,日益认定物质生产是整个社会生存社会生活即社会存在的根本,特别是自马克思历史具体地探讨了社会生产方式诸问题,确定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明确提出历史唯物主义学说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便进一步加深和具体化了。我以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因之,应当明确在形态极为繁多的人类实践活动中,何者是属于基础的即具有根本意义的方面,我以为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的经济基础,而其中又是以生产力为根本的。生产力——这不就正是人们使用工具制造工具以进行物质生产的实践活动么?

 

 

 

朱光潜先生50年代之后也秉持实践观点,认为“美……是人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既改变世界又从而改变自己的一种结果”。他说:“马克思主义理解现实,既要从客观方面去看,又要从主观方面去看。客观世界和主观能动性统一于实践。所以在美学上和在一般哲学上一样,马克思主义所用的是实践观点,和它相对立的是直观观点。”他举例说,一把茶壶,持实践观点的美学家们会把它“摆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和具体历史条件的大轮廓里去看,不仅把它看作单纯的认识的对象,尤其重要的是把它看作实践的对象,而认识也不是孤立的,也是要与实践过程联系起来的。这样看来,美就不是孤立物的静止面的一种属性,而是人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既改变世界又从而改变自己的一种结果。发现事物美是人对世界的一种关系,即审美的关系”。

 

     

 

当然,“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决不仅限于生产劳动。随着历史—实践的展开和科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人类的“实践”活动中精神因素和感性因素愈益增加,教育、艺术创作、语言交流、符号操作等在某种意义上均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实践活动。因此,李泽厚先生后期对于实践概念区分了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

 

 

 

“实践”概念至少需分出狭义和广义的两种(《批判》曾区分practicepraxis)。狭义即指上述基础含义,广义则包容宽泛,从生产活动中的发号施令、语言交流以及各种符号操作,到日常生活中种种行为活动,它几乎相等于人的全部感性活动和感性人的全部活动,其中还可分出好几个层次。而狭义、广义之分只是一种“理想型”的理论区分,在现实中,二者经常纠缠交织在一起。物质操作与符号操作、物化劳动与物态化劳动、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便经常难以截然二分。今日技术与科学、生产力与科技的交织,更说明着这一点。同样,“实践”本是人类独有的超生物性的行为活动,但人作为动物族类有生物性的活动和需要,如吃饭、性交、睡觉、群体中的交往等等,因此在很大的一部分的人类实践活动中,超生物性与生物性也是经常渗透、重叠、错综、交织在一起的。因此,这狭义、广义的区分,只有哲学视角的意义。《批判》之所以强调实践的基础含义(狭义),是为了强调人类主要依靠物质生产活动而维系生存,其他包括语言交流、科学艺术、宗教祈祷等等广义的实践活动,都以这个基础为前提,如此而已。

 

 

 

 不过,当追溯美的创生之源时,所用的“实践”依然取其基础或核心含义,即使用和制造工具的操作活动。实践的过程包含人对自然的劳动改造和对人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结构的改造,其结果,一方面,外在自然被“人化”,成为“人化的自然”,这是“外在自然的人化”;另一方面,人本身彻底脱离动物界,成为能够直立行走、会使用语言和符号、会制造和使用工具的人类。不仅如此,人的内在的心理结构也被“人化”,这是“内在自然的人化”。内在自然人化的成果被一代代传承下来,人类创生了自由直观的认识、自由意志的道德和自由享受的审美、自由选择的信仰诸种属人的内在的能力和特性。由此,“实践”成为美学本体论的奠基性范畴。当然,实践概念的多重层面如何梳理,或者说,其基础含义即狭义实践与广义实践之间如何从理论上区分,这些问题需要更为深入细致地研究与探索。

 

 

 

(二)自然的人化

 

  

 

从人类实践活动入手理解和阐释美的本质,则美是“自然的人化”。

 

  

 

“自然的人化”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重要的哲学概念。马克思所讲的自然的人化主要指人与自然之间的哲学关系,即人以实践的方式改造自然,同时也改造人自身。

 

 

 

一方面,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他自身。……因此,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

 

 

 

“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不就说的是因为人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使得对象世界成为人自身的认知、意志、能力、情感等“本质力量”的呈现吗?亦即自然本身成为“人化”了的自然,“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

 

 

 

另一方面……只是由于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五官感觉的形成是迄今为止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

 

 

 

马克思这里谈到“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是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所谓“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实践美学进一步把它总结为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亦即“内在自然的人化”。而“人化的自然界”是“外在自然的人化”。正是由于人自身在实践中得到改造,不断完善,才形成了人所独有的高级精神性感受器官和心理形式,即马克思所说的“欣赏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

 

  

 

马克思这里已经非常明确地指出了人类的、不同于动物的感觉与人类本身的历史—实践的关系,指出它是“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马克思还谈到“感觉的社会性”问题:感觉本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认识能力,是人在与世界打交道的过程的所建立起来的;此外,这种能力与整个人类的认知水平和生产力水平都是息息相关的。或者说,个体的感觉能力和认知能力取决于社会整体的生产力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因此,感觉同时也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性正是由人类的历史—实践所建构起来的。这就是实践美学所谓“积淀”:社会向心理、历史向现实的积淀。从而,人的感官与情欲均被“人化”,这就是“内在自然的人化”。马克思把工业的历史和工业产品看作是人的本质力量打开了的书本,即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世界中的呈现。他谈到自然科学作为人类认识世界的成果可以通过工业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并改造人的生活,从而为人的解放做好准备。通过工业化和人的其他实践活动,自然本身也具有了“属人的本质”,成为“人化的自然”。

 

  

 

实际上可以说,《手稿》已经包含了马克思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包含了新的关于实践的世界观的基本思想。同时,关于自然人化的基本思想亦已在这部手稿中奠定。《手稿》中的一些概念或命题,如“人的感觉”“感觉的人类性”“属人的本质的丰富性”“属人的感性的丰富性”“感受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等,虽然还透出较为浓厚的德国古典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印痕,却因为有了历史—实践的哲学基础,已经具有明显的马克思实践哲学的鲜明特征,也包含了丰富的哲学美学思想含义。从中完全可以看出,中国实践美学关于美是“自然的人化”的思想源于马克思的这一重要的经典著作。

 

  

 

事实上,无论是实践美学的创始人李泽厚,还是朱光潜,以及蒋孔阳、高尔泰、刘纲纪等第一代实践美学代表人物,或者是后来的第二代如张玉能、朱立元等人,均十分重视从这部手稿中获得有关美学的本体论的思想源泉。只是,理论资源虽然一致,但对实践概念和“自然的人化”概念的理解有所差异。李泽厚坚持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存在方式,是一种使用和制造工具的物质性的、对象性活动,因而,“自然的人化”也是一种在历史—实践中实际发生的人对自然的实践性改造,以及与此相伴随的人本身的生理—心理的改变。前者是“外在自然的人化”,后者是“内在自然的人化”。正是由于有了内外自然的同步人化,人与自然之间才可能产生同情共振,自然才可能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从而成为审美对象。李泽厚强调,“自然的人化”不能仅仅从狭义去理解,不能说只有经过人改造、干预过的、烙下人印迹的自然才是美。当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人类对于自然的认知以及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便会发生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性改变,自然便由过去与人陌生、疏远、敌对的状况改变为与人亲切、友善的状态。因此,自然的人化指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尺度。

 

 

 

“自然的人化”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自然的人化”不能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仅仅看作是经过劳动改造了的对象。狭义的自然的人化即经过人改造过的自然对象,如人所培植的花草等等,也确乎是美,但社会越发展,人们便越要也越能欣赏暴风骤雨、沙漠、荒凉的风景等等没有改造的自然,越要也越能欣赏像昆明石林这样似乎是杂乱无章的奇特美景,这些东西对人有害或为敌的内容已消失,而愈以其感性形式吸引着人们。人在欣赏这些表面上似乎与人抗争的感性自然形式中,得到一种高昂的美感愉快。

 

 

 

自然的人化作为贯穿于人类历史—实践的过程并作为实践的成果,按照李泽厚这种解释更能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也更能说明美作为一种人类所创造的价值而非客观事物的属性或主观心理,是如何在历史—实践中被创造出来的。其中,关键在于,人对自然关系的改变,自然作为对象世界,从之前的陌生与异在的对象,变得对人亲切、友好,甚至逐渐成为人的精神家园。早在《诗经》中,已有不少写到自然之美的诗句,有把自然山水作为人的精神归依的,有把某种植物或景物作为诗的起“兴”的,亦有赞美自然本身之崇峻俨然的,如,“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嵩高维岳,骏极于天”,等等。可见,当人类走过极其漫长的史前时期,进入农业社会,人类掌握了一定的自然规律,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造自然为人所用,在与自然的关系上也发生实质性的改变:被“人化”了的自然不但可以为人提供生存的资源,而且成为人的审美对象和精神归依。

 

 

 

(三)“自由”与“自由的形式”

 

  

 

自由是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审美的实质就是人类在实践中获得的一种自由运用形式规律和法则的造形能力和形式感(sense of form)。美学上的自由与政治上的“自由权利”不同,这里的自由,一方面,特指人类作为实践主体能够掌握和运用对象的规律与法则、从而使得这些规律与法则成为一种主体化的“自由的形式”;另一方面,还应包括掌握运用这种形式在心理上获得的自由快感,它也是一种形式感,或者说就是一种美感。“自由是由于对必然的支配,使人具有普遍形式(规律)的力量。因此,主体面对任何个别对象,便是自由的。这里所谓‘形式’,首先是种主动造形的力量。其次才是表现在对象外观上的形式规律或性能。所以所谓‘自由的形式’,也首先指的是掌握或符合客观规律的物质现实性的活动过程和活动力量。”

 

  

 

美作为自由的形式,从主体方面说,是人类掌握和运用形式规律和法则的能力的外在体现,是人类通过历史—实践获得的一种创造性的造形能力,以及把这种造形能力对象化和客观化的过程与结果,因而美具有客观性的合规律性。从客体方面说,美是对象的某种合目的的形式、法则、规律的主体化过程和主体性呈现。看起来像是客观存在的某些形式规律和法则,如比例、对称、大小、尺寸、节奏、均衡、和谐、多样统一等,因为被人掌握和运用而成为一种合目的性的自由形式,亦即看起来是客观规律和法则的对象性形式具有了主体性的合目的性。由此,客观性的合规律性与主体性的合目的性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高度统一协调,成为人类创造的一种自由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是美的根本特征与核心,没有自由便没有美。从而,自由成为美学的奠基概念和核心概念。

 

  

 

关于审美自由,中国历史上有极为丰富的思想资源,经过抽象继承和现代性转换,完全可以吸收进现代中国美学学科体系之中,比如,孔子讲“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庄子不但塑造了自由飞翔于广阔的天地之间的大鹏,而且塑造了一大批身体残疾、精神境界却无限接近自由的人。“从心所欲”是一种无论思想还是行动都完全实现自由的人生境界,是摆脱了各种自然和社会的束缚而不受任何阻滞的境界。但这种从心之所“欲”却又不是恣意妄为、破坏规则与法度,而是早已把规则法度内化为自身的意志与欲望,并转化为行动的能力。从而,无论如何随心所欲,也不会逾越规则,总是在规则之内行事。规则成为自觉的心理行为的前提,成为自我修养的内在自觉性。换言之,之所以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正是因为人作为认识和行为主体已经非常熟练地掌握并运用外在的客观规律,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行动,从而使规律、规则、法度成为一种被掌握了的自由的形式。庄子提到的那些兀者、畸者也一样,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受人尊敬、影响一时的人物,是因为他们掌握并顺应“天道”,顺天应人,任真而行,从而使“天道”内化为自己所能认识并掌握的规律与法则,成为一种“自由的形式”。

 

 

 

(四)主体性与审美主体

 

  

 

主体和主体性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为学界所重视并一度十分流行。其时代背景是“文革”结束,哲学界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之下开始解放思想,提出关于“人”本身应该是主体而非客体。“人是目的”,这是康德提出的命题,在西方近代启蒙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席勒继承并发挥了康德这一思想,并提出处于自由游戏中的人才是完整的人,而马克思则进一步从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中展望道,在未来的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里,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一切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把“人是目的”的命题进一步落实为一种可以实现的社会理想。因此,“人是主体”“人是目的”不但具有哲学思想意义,更成为改革开放年代的思想理论源泉。

 

  

 

实践美学对主体概念进行了系统性的理论辨析。李泽厚把主体性概括为两个双重结构面:第一个是外在的工艺—社会结构面和内在的文化—心理结构面;第二个是类主体和个体主体。“‘主体性’概念包括有两个双重内容和含义。第一个‘双重’是:它具有外在的即工艺—社会的结构面和内在的即文化—心理的结构面。第二个‘双重’是:它具有人类群体(又可区分为不同社会、时代、民族、阶级、阶层、集团等等)的性质和个体身心的性质。这四者相互交错渗透,不可分割。”但他一直强调的是主体性的外在工艺—社会结构面和类主体性,他称自己的哲学为“主体性实践哲学”,又称为“人类学历史本体论哲学”:“人类群体的工艺—社会的结构面是根本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在群体的双重结构中才能具体把握和了解个体身心的位置、性质、价值和意义,否则将是一个空洞的抽象。”也就是说,实践美学的创立者一开始就是从人类活动层面、以人类为主体来讨论美学本体论问题的——当然,所谓美学本体论问题本就应该放到这一层面来讨论。

 

  

 

不可否认的是,包括20世纪美学讨论参与者们在内的许多人都没有意识到,美学本体论问题与具体的审美活动并非同一层面的问题。具体的审美活动主体只能是审美者个人,也就是说个体主体。这也是为什么历史上关于美的本质有诸多定义,且这些定义都有不少追随者,如各种形式主义学说、直觉说、意象说、移情说、距离说等。但是,当追问“美是什么”的时候,我们已经脱离了具体的审美活动语境而进入了对于“美”的抽象本质的思考和追问,这种抽象的前提当然是把“美”作为“人类”的创造来思考。因此,美的本质中“美”的主体只能是作为“类存在”的人,亦即人类主体。从这个角度来说,美是人类长期的历史—实践活动的产物,是“自然的人化”,是人用以改造自然对象的一种造形力量,亦即“自由的形式”。

 

  

 

美学问题的主体是有层级区别的,当追问“美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时,我们是在一个普遍性的层面上试图寻找美的一种“本体性”的定义,这里,不但审美的主体是人类而非个体,而且这里的“美”亦非某种具体的、可以呈现于人前的形态,如秀雅、端庄、壮丽、光滑等等之类。但很多人却总是把美的本体问题与具体的审美活动混淆在一起,这就导致了许多不必要的争论和误解。现在,到了澄清这个误解的时候了。

 

 

 

(五)积淀

 

  

 

美学史上,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惑着美学家们:为什么本是个体感性的审美判断具有普遍性?孟子讲人有“四端”,重在强调人有共同的道德感受和道德判断;休谟讲趣味有共同标准;夏夫茨伯里提出人有“内在的道德感”和“内在的审美感”;而康德则提出“先验的”共同美感,审美判断具有“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但是,无论是孟子还是康德,都未能说明“四端”或先验共同感从何而来,当他们说它是“生而具有”的或“先验”的时候,就不再继续思考或追问其更源初的来处了。问题是,所谓“先验”或“生而具有”其实也是人为限定的界限。除非承认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或神灵赋予,否则人哪有什么先验的禀赋。

 

  

 

因此,无论是道德感还是美感,必定有其更深更远的源初来处。这个源初来处,按照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原理,仍是人类自身的历史—实践活动。前面已经说过,真、善、美一类价值是人类的创造成果,是人类在历史—实践活动中创造出来的独属于人类的价值。相应的,美感、道德感和认识能力或直觉同样是人在实践创造中获得的独属于人类的心理—情感能力,或者说一种人性能力。那么,这种心理—情感能力或人性能力是如何获得的?

 

  

 

按照实践美学的思路,这便是从外在自然人化到内在自然人化,由社会层面到心理层面、由历史到现实、由群体到个体的积累、沉淀,也就是“积淀”或“历史积淀”,人类的共同美感和道德感正是这种积淀的产物。积淀的过程极为复杂和漫长。人类的历史—实践活动,一方面,使人改造了外在自然,“人化”了自然;另一方面,也使人摆脱了动物性状态,建构起“属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包括自由直观的认识、自由意志的道德和自由享受的审美等人性能力。看起来,认识、道德和审美能力都是天生的,特别是对于具体的个体来说。但是,个体这种能力的获得正是由人类整体在漫长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建构起来的人类性和群体性的文化心理结构的存在,通过教育、训练等方式培养出来的。由此可见,“积淀”是共同美感和道德感存在的关键。

 

  

 

自然的人化学说经过积淀说,把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连成了一个系统。无论是认识能力、道德能力还是审美能力,均源于自然人化过程中的“积淀”。具体来说,“积淀”在认识、道德和审美领域又有所分别。作为认识能力的“先验直观”来自“理性的内化”,即人类在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的对对象世界的认识成果通过理性的教育、培养、训练而成为个体的一种近乎本能性的认知:1+1=2;燃烧着的火焰会伤害身体;从高处掉下来会受伤;等等。这些基础知识或生活常识是人们在成长过程中接受到的教育,但在后来的人生过程中便成为一种“本能”性认知。这便是“理性的内化”。

 

  

 

道德感或良知则是“理性的凝聚”。一个人看见铁轨上有孩子在玩耍,而远处有火车鸣笛,一列火车正在高速驶过来。旁边有人看见孩子。这时,“救”与“不救”便是由于自由意志的选择。但无论如何选择,他都会承担后果:救孩子,会把他自己置于危险之中;不救的话,眼看着孩子会因为他的消极逃避而死亡,他可能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但不管他怎么选择,都是他自己的理性凝聚于内在意志的结果。选择救,是因为他长期受到教育,要“助人为乐”,要“热爱生命”,要“保护弱小”,甚至在必要时要“舍己为人”。这种长期的教育灌输使他把救助孩子当成他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在关键时刻成为一种类似于本能式的内在道德冲动。但这种所谓“本能”并非真正的本能,而是长期教育在心理上形成的意志冲动或愿望。事实上,并非所有人面对这种“救与不救”的处境都会选择勇救孩子,因为自我保存、趋利避害才是人类真正的本能。因此,选择“救”,只能是一种理性凝聚于意志从而作出选择的结果。

 

  

 

对于审美而言,审美趣味和审美意识同样是社会性的理性的教育的结果,是社会的理性的因素作用于人们的情感感受的结果。人们的发型、服饰、室内装修、园林设计等有关审美知觉和审美趣味的选择同样会受到流行风格的影响,甚至为其所决定。而流行风格正是社会—历史和现实的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比如,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松、梅、竹被称为“岁寒三友”,是中国艺术最普遍最常见的题材,也是最受士人推崇的审美对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们不畏严寒,在严冬季节亦呈现出绿色的生命力,由此,它们成为士人自我激励的精神象征。当然,它们首先来自先贤的肯定和赞美,如松柏,孔子最早称赞道,“岁寒,知松柏之后凋也”。松柏在历史积淀中便逐渐成为知识分子自我激励、相互鼓励的审美意象,成为知识分子人格独立、不畏权贵、注重气节的物化象征。松树的外形、粗糙的躯干、扭曲虬结的枝条、生长环境的恶劣等“不美”的因素,不但没有影响人们对它的观感,反而从中得到一种别样的审美享受。这便是审美中的理性的积淀,这类例子很多:“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山水“比德”,“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玉石审美,“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等等。

 

  

 

不但审美积淀来自实践中的“理性的积淀”,艺术也是理性的积淀。艺术积淀更为复杂,更需要细致地分析。艺术在人类发展的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积淀形式。按照实践美学的说法,艺术积淀大体上分为三个层次:原始积淀——艺术的形式层;艺术积淀——艺术的形象层;生活积淀——艺术的意味层。原始积淀是人类的原初的生活向艺术的积淀,它的表现形式是“感知的人化”,在艺术上则是艺术的形式层。“艺术作品的形式层,在原始积淀的基础上,向两个方面伸延,一个方面是通过创作者和欣赏者的身心自然向整个大自然(宇宙)的节律的接近、吻合和同构,即前讲中讲到的所谓‘人的自然化’,这……同时也呈现在艺术作品的形式层里,前面讲到的‘气’以及所谓‘骨’‘骨力’等等,都属此范围。……形式层另一个方面的伸延则是它的时代性社会性。”

 

  

 

“艺术作品的形象层则大体与人们心理的‘情欲人化’相联系。而它的审美成果却表现为艺术积淀。”它在文学和许多再现性艺术中主要呈现为艺术作品的众多种类和形态的形象世界,因此,对艺术形象层的分析便不能停留在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表现论述上,而要注意到在表面形象(人物、事件、情节、图景、典型、意境等等)下的意识和无意识的深层结构。“从艺术作品的形式层可以测量、探究‘感官人化’的尺度,从艺术作品的形象层也可以探测‘情欲人化’的尺度。”

 

  

 

艺术积淀是对原始积淀、生活积淀的形式层和形象层的突破,成为有意味的形式,呈现出艺术的意味层。艺术形象层不但探索各种艺术表现形式,而且探究深层的无意识甚至潜意识层面,从而使得人化了的情欲为理性所约束与限定,成为一种被限制的情欲,真正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从艺术表现上说,艺术积淀表现为“‘由再现到表现,由表现到装饰,再由装饰又回到再现与表现’的行程流变”。

 

  

 

艺术作品的三种层次,积淀的三种不同性质、形态,经常是交错重叠、彼此渗透而难以区分的,需要更为具体细致地分析。“生活积淀而成为艺术作品的意味层,恰好是对形式层和原始积淀和形象层艺术积淀的某种突破而具有创新性质。因为原始积淀和艺术积淀都有化内容为形式从而习惯化、凝固化的倾向,……举其大端,则可简括为:原始积淀是审美,艺术积淀是形式,生活积淀是艺术。”

 

 

 

(六)象境/意境

 

  

 

如果说,审美基础理论在老一代美学家那里是在人类主体层面上被解释、建构,那么,在这里,我们试图在老一代美学家们取得的成就之上进一步把这种理论落实到个体主体层面,落实到具体的审美活动层面。如果说,在人类学本体论层面上,美是自由的形式,那么,在具体的个体生存论层面上,亦即具体的审美活动中,这种自由的形式便落实为一种主客合一的“象境”。

 

  

 

如前所述,美是在历史—实践中被建构、创造出来的精神价值,是自然人化的成果。人类把形式规律和法则主体化,从而使之成为人能掌握和运用的“自由的形式”。但是,自由的形式作为一种主体化的实践能力和造形能力,在不同社会形态和阶段、不同的民族、地域、阶层、群体以及不同的个体那里,有非常不相同的体现。自由的形式本身是主体化的形式的一种抽象,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它是否呈现,如何呈现,取决于主体本身的条件和当时的客观条件。正如马克思所言:“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经营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独特性。”同样的风景或对象,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从而呈现出不同的结果。面对一棵古松,植物学家关注的是其生物学上的特性,它所属的门类、种属、科目等;实利主义者关心的是其实用功能,它能否被在生活中利用,如何利用;只有艺术家或美学家关注的是其内在的气质,它不畏严寒、抵抗环境而努力生存的不屈品质,以及其内在的诗性与独特的审美品格等。也就是,面对同一个对象,主体所关注的侧面不同,其结果便会有很大的不同。植物学家和实利主义者所关注的或是松树的科学性质,或是其实用性,只有艺术和美学家才会注意到它的审美品格和内涵。

 

  

 

当然,这里的“植物学家”或“艺术家”是在泛泛意义上所言。落实到具体的生活实践中,也可能发生身份的“颠倒”或“位移”,比如,作为植物学家,他偏偏此时并不关注松树的科学属性,而注意其外观独特的审美特性来;或者,作为艺术家,他此时恰好想到的是他那尚未修整好的家,考虑的是如何布置其工作室。那么,看见一棵形状奇特的古松,他或许想到他的工作室缺一个较大的装饰树,而这棵古松的外形恰好接近他的要求。这位艺术家此时面对这棵松树,也并没有从审美上去关注它,没有发生审美活动。

 

  

 

也就是说,审美活动之所以发生,需要主体和对象两方面条件“合拍”。具体的审美之所以得以产生和进行,不仅需要人能够掌握和运用客观的形式规律或法则,使之成为具有主体性的自由形式,还需要人作为活动主体在“此时”“此地”抛开一切与对象无关的愿望、思想、情感、欲望等理性化和日常化的心理,而“沉浸”到对象独特的外观以及通过这种外观所呈现出来的独特的气韵、风貌等精神性因素之中,如朱光潜所言,此时主体把对象作为一种“孤立绝缘的意象”,与之发生一种类似精神的碰撞与交流,产生一种精神的共鸣,从而与对象(客体)之间在精神上达到彼此的融合。在这种“孤立绝缘的意象”中,主体对象化了,主体的情感、意志、愿望、思想等在对象上得到某种“回应”或呈现;对象主体化了,成为承载主体情感、意志和思想等心理因素的物态化形象。此时的对象不再是作为物理存在的物象,而成为一种涵融了主体此时的情感、欲望、意识和无意识等心理因素和人性情感的、具有自由想象性与情感性的审美意象/情象/心象。此时,美不在对象本身,当然也不在主体心理—情感,而在于主体的种种心理—情感因素与对象的某种独特性质所融合而成的“象境”。其中,既包含“象”,更是超越了“象”的“境”。因此,在具体的审美活动层面,美是一种“象境”。

 

  

 

那么,为什么舍传统的“意象”“意境”或“境界”不用,而生造出一个“象境”概念?

 

  

 

“象境”概念是受“意象”和“意境”的启发而创生的。简单说来,之所以不用这些现成概念,是因为笔者认为这些概念虽然有其独特的表达力,但均有其局限性。“意象”局限于主体之“意”与客体之“象”的关系,未能包含审美活动中主体所投入更多的情感与想象等感性心理因素,而审美活动中“意”实际上是潜存于这些感性心理因素之下的。从意象概念的源头上说,它更强调“意”本身的存在。所谓“得渔忘筌,得意忘象”,“象”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更何况,“意象”着眼于主体之“意”与客体之“象”本身,未能触及主体心理与客体对象在审美活动中发生的精神交流从而生成的象外之“境”。

 

  

 

“意境”是学界讨论得最多却一直说不清楚的概念。笔者以为,之所以一直说不清楚,是因为这一概念本身的局限性,它无法完全涵盖审美活动。它涉及了“境”,而且强调“境生于象外”。“境”不局限于“象”,而是有着象外之象、言外之意、味外之旨。“意”与“境”组词,充分表达了审美与艺术那种言不尽意、意在言外、含不尽之意于言外的美妙境界。但是,因为“境生于象外”,“意境”着眼于“意”与“境”,同样未能容纳“象”的存在。而实际上,审美与艺术的基本要素之一便是“象”。美必定包含具体可感的形象在内。无论是审美活动还是艺术创作,“象”的存在是其前提。离开“象”,是哲学,而非审美,亦非艺术。传统艺术形式,有“象”有“境”,呈现出“象境”之美。哪怕现代艺术出现了严重的抽象化趋势,有的艺术甚至如行为艺术等完全脱离了传统的形象表达,但归根结底,仍是未能完全离开“象”。

 

  

 

就行为艺术而言,艺术家以自己本身的身体为媒介,通过某种造型、动作、表演等向观众传达某种观念、情感、思想、意愿等主体性因素。此时,艺术家的身体和他们的造型、动作、表演,加上所在的环境甚至观众的存在与反应,共同创构出一个完整的“艺术作品”。这里,艺术家的身体便是“象”,而其动作和表演、观众的存在及其对艺术家的行为的反应,以及当时所在的环境,营造了一种“境”。它们共同成就了“艺术品”。曾有一位女艺术家创造过一个作品:她裸体站立在其选定的场地,邀请观众对她的身体进行任何操作。一开始,观众比较克制、理性,只是对她的身体进行一些轻微的触碰,如亲她一下,摸她一下,在她身上涂点颜料什么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些观众开始有了激烈的动作,这些动作带给她疼痛,伤害她的身体,这些观众却沉浸于这种伤害里。一天下来,这位女艺术家被折磨得伤痕累累,身心俱疲。艺术家通过这个作品,极为形象生动、真切具体地展示了人性的复杂,在特定的条件的,人的同情、善良等美好品质会被遮蔽,而恶意、伤害他人的冲动可能被放大。在这个作品里,艺术家的身体是“象”,所选定的场地和观众的行为以及艺术家本人共同构成了“境”。可见,“象境”能很好地解释现代艺术,但若以“意境”“意象”却无法解释。

 

  

 

之前,笔者曾对“象境”给出过定义:就个体生存论层面说,即就具体的审美过程和审美活动来说,美是与个体的情感、欲望、认知、经历、理解等等人性情感和人性能力相关的“象境”,是由于对象的某种形式或形象在主体心理引起情感共鸣或愉悦感受,从而形成的主客合一的、具有自由联想和想象的“象境”。“象”的具体表现形式会由于审美活动的主体条件和客体的情境差异而有所偏重或侧重,如可以表现为心象、情象、意象,但它必定有“象”存在于其中,而不能是单纯的“意境”。从“象境”入手,一方面可以深入主体的情感、想象、认知、理解等审美经验和审美知觉领域进行讨论,另一方面可以对客体成为审美对象的条件进行分析。

 

 

 

四、结语

 

 

 

新时代美学话语的建构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以上内容对美学基础理论层面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了初步阐释。在这几个范畴中,毫无疑问,实践是美学的哲学基础与讨论的出发点,也是人类学本体论美学/实践美学区别于其他美学学说的关键所在。如前所论,新时期美学建构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因为,美作为人类所创造的一种精神价值,其本质正在于其根源,而美的根源则在于人类改造对象世界、人化自然的历史—实践过程,故美和美感均是自然人化的成果。美是外在自然人化的成果;美感是内在自然人化的成果。由处在自然的人化到内在自然的人化是一个理性积淀的过程。

 

 

 

主体/主体性作为一个现代性哲学概念,在有的学者看来已经过时,西方学者也早已不讲它了,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再讨论它,特别是审美作为一种物我不分、主客合一的非对象性活动,更不需要用到主体/主体性这种古典哲学的“主客二分”“主客对立”的思维下的概念。然而,如实践一样,主体/主体性也是哲学层面的概念。主体性的确立,对象性思维的形成,正是人类脱离原始的混沌思维、进入理性建构的一个重要成果与标志,是人类理性确立的关键概念。审美是非对象性、非概念的活动,审美本身可以拒绝主体/主体性这类概念,但“美学”作为一种哲学的拓展却无法拒绝这类概念。人是主体而非工具,人是目的而非手段。美学作为一门科学同样必须借助于这类概念。

 

 

 

自由/自由的形式是美学的核心。这里的自由不是指政治上的自由权利,而是指人类通过实践掌握和运用形式规律,并将其主体化而构建起来的人性能力。具体来说它是一种造形力量或形式力量(forming force),原本存在于对象世界中的各种形式规律或法则成为主体化的构形能力。主体不但可以用之以改造世界,还可以以之创造新的形式,这种主体化的、可以自由运用的形式便是美。因此美是自由的形式。这种自由的形式表现在心理—情感上,便是形式感,也就是美感。美感的形成,是历史向现实、社会向心理、理性向感性积淀的结果,如马克思所言是“全部世界历史的成果”,这也便是“内在自然的人化”。内在自然人化的成果是人类拥有了看起来像是先天性的认识、道德和审美能力。但是实际上,所谓先天性能力仍是后天的、获得性的能力,是理性的内化、凝聚和积淀的成果。因此,积淀是由外在自然人化到内在自然人化的关键,而自由运用形式规律和法则,使得原本客观存在的诸多形式规律成为主体化的造形能力或形式力量的关键,正在于这种理性的积淀。

 

 

 

最后,本文试图把人类学本体论美学落实到具体的个体生存论层面,回答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美是什么的问题。在这一层面,传统美学的许多学说都可以借鉴。实际上,许多美学的学说都是在这一层面进行的,直觉说、移情说、和谐说等在这一层面均有其合理性,特别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的一些范畴、命题和学说,完全可以经过现代性改造用到这一层面来,如中和、和、物化、游、逍遥游、心斋、坐忘、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文质相依、文道合一、意象、意境等等。在这个层面,本文试图包容意境、意象学说,并综合各种学说,提出美是物我不分、主客合一的“象境”。

 

 

 

限于篇幅,还有一些其他相关论域的概念无法在此一一罗列、讨论,比如审美活动论,审美文化论,审美教育论,以及围绕它们产生的系列概念和范畴,亦应该纳入美学话语体系。此外,就美学学科体系而言,除了基础理论层面,还有审美特性层面、审美形态、艺术哲学等层面,都有一系列独特的话语。希望以后机会对这些层面予以一一展开讨论。

 

 

(注释略)

 

 

徐碧辉,北京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华美学学会副会长。